
吉祥物收入一般占奥运会收入的约10%。图为一家商场前的“福娃”
中国的商家早已经懂得抓住商机要趁早的道理。2005年11月11日,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福娃公布不到1个小时后,北京地铁就有吉祥物开始销售,眼下随着奥运的临近,企业纷纷打出“福娃”牌,福娃生意经越“唱”越响了
5个小娃娃掀起了大浪。在北京王府井的工美大厦奥运会吉祥物代售点,以北京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福娃”为题材的商品,在生意较火爆的周末,一天的销售额可达一百多万元。其中一套毛绒“福娃”最为畅销,尽管它的价格并不便宜,定价390元。带有福娃标志的衣、笔、书包以及钥匙链等也很受欢迎。
在全国,有几百个专门的销售点正在销售“福娃”商品。商品达三百多种。
预计到2008年,北京市接待海外游客数量将增至460万人,仅2008年8月北京奥运会期间,国外旅游者就有可能达到60万左右,国内旅游者有可能达到110万。“来旅游的虽不能说人人都买吉祥物,但人均一个以上是很有把握的。”一位奥运会吉祥物营销研究专家说。
“奥运福娃”由鱼、熊猫、奥运圣火、藏羚羊、京燕为创意的五个形象组成,它们的名字分别为“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妮妮”,连起来读即“北京欢迎您”的谐音。这是奥运会有史以来吉祥物数目最多的一届。
据以往奥运会的经验,吉祥物收入一般占奥运会收入的10%左右。曾参与亚特兰大奥运会市场开发的市场营销专家、北京奥运经济高级顾问黄卫,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的大胆预测,由于北京吉祥物数量多,其收入要占奥运会总体收入的15%,甚至更高。“福娃”商品的直接销售额可能会达到40亿人民币以上。“我参加过巴塞罗那、悉尼市场开发,没有一届奥运会像我们中国、北京这么热情的。”黄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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