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后,近日,各省市工商部门也都纷纷表示,要执行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文件,严查“傍名牌”和假名牌。其中江西、辽宁、湖北、四川等地都作了进一步部署,四川省工商部门还规定,傍名牌一经查实,最高罚款20万元。

据记者了解,对傍名牌的打击,早在几年前就曾有过,新闻媒体也纷纷报道,但是,“傍名牌”现象却愈演愈烈。国家有关部门要从哪几个方面防范和打击,怎样才能给“傍名牌”以重创呢?记者采访的专家、政府公务员、企业家,普遍认为,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当务之急是需要善于综合运用现有的法律规定,整合执法资源,突出重点,并加强与知名企业的合作。
适用法律不明确
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张振松律师表示,国家应尽快修订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虽然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可以适用于制裁“傍名牌”行为,但针对性不太强,在具体适用法律条文时容易产生一些歧义和不同理解,打击力度不够。他认为,治本的措施,还是要通过修订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将“傍名牌”违法行为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并明确相应罚则,严重的还应明确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媒体报道,去年, 一名男游客身背的假冒“阿迪达斯”运动包在法国机场被“品牌监察员”拦截,假冒运动包被当场没收。欧洲有关方面规定,游客一旦被抽查到携带假冒名牌产品出入欧洲境内,有可能会面临单件500欧元、10件以上30万欧元的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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