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牛仔服商利维斯公司近期频频把竞争对手告上法庭,理由是被告抄袭自己招牌式的牛仔裤后兜设计。
自2001年起,利维斯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近百起,这样的维权力度远远超过通用汽车、迪斯尼、耐克等公司。难怪《纽约时报》日前载文说,利维斯已从“服装业弄潮儿”,摇身变为“侵权诉讼专家”。
利维斯的同行们大呼冤枉,说他们的设计与利维斯相差甚远,利维斯公司不过是想借诉讼案件大出风头,挽救公司江河日下的业绩。
“太像了,告他们”
后袋上两个弧形相交、左边一条垂直布标签,这是利维斯牛仔裤招牌设计标志。然而利维斯公司时常发现,类似标志如今却大量出现在其他品牌牛仔裤后兜。更让利维斯公司难以接受的是,这些品牌的牛仔裤价格比自己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利维斯公司北美区总裁罗伯特·汉森说:“我们设计的产品遭到众多公司抄袭,而这些公司通过抄袭获得不少利益。”
为寻找侵权证据,利维斯公司展开“地毯式”搜索行动。利维斯组建了一支40人的“后兜侦探团”,游荡在全世界各大服装店和商场超市。受到利维斯控告的公司中包括Guess、Esprit等著名品牌,也包括一些默默无闻的服装业小卒。
Von Dutch公司6个月前遭利维斯起诉。公司首席执行官托尼·索伦森说,他们的牛仔裤后兜设计与利维斯“完全不同”,因为两个弧形“偏左一寸”。不过,这样微小的差别显然不足以让利维斯罢休。
还有一些公司曾费尽心思避开利维斯的设计,却仍难逃一劫。美国近期业务增长最快的牛仔服装商之一Rock&Republic公司显然是有意把商标布条竖缝在后兜右边,而不是像利维斯那样缝在左边。但这也没能使其摆脱官司,利维斯公司认为把布质竖条标签缝在后袋上就是它的独特设计。
由于一款牛仔裤后袋缝有数个相交弧形,Jellessy牛仔公司于2005年遭到起诉。公司创始人史蒂芬·沙乌勒平日总是身着利维斯牛仔裤。“遭到起诉的最初两天,我辗转难眠,”沙乌勒说,“接着我打电话询问许多同行,才发现原来许多人都接到了利维斯的诉状。”
利维斯公司北美区总裁汉森说,利维斯的竞争对手们不应该依赖利维斯“首开先河”的时尚设计,而应另辟蹊径,“至少要再多加些创意”。
利维斯牛仔裤诞生于1873年,堪称世界牛仔潮流先驱,它的多款牛仔裤已经成为世界服装业经典。利维斯标志性的后袋设计首次使用于133年前。有意思的是,利维斯官方网站上介绍公司特色时,把自己的牛仔裤形容为“被模仿最多的服装产品”。
“认倒霉,撤商品”
面对咄咄逼人的利维斯公司,被告们大多息事宁人,庭外和解了事。利维斯也坦言自己并非冲着钱去,例如一桩诉讼最后仅以5000美元赔偿金了事。利维斯要求的是对方停止销售所有“侵权”商品。这样的要求,不难接受。
Von Dutch公司最终同意把数以百计涉嫌“抄袭”的牛仔裤从数十家专卖店中撤架并销毁。“那些只是我们公司产品的众多款式之一,而且也未必成功,”Von Dutch公司首席执行官索伦森说,“所以我们选择不再争辩。”
Rock&Republic几周前与利维斯公司代表激烈争论5小时后达成和解,同意两年内不再生产后袋缝有竖标签的牛仔裤。不过,Rock&Republic公司首席执行官迈克尔·巴勒事后强烈谴责利维斯公司律师盛气凌人的态度。“我个人认为,利维斯公司是妄图掌控我们的设计,”巴勒说,“我们的设计与利维斯毫不相像,我最终屈从,是因为连我都开始厌倦这样的设计。”
Jellessy牛仔公司则答应得相当爽快,公司创始人沙乌勒说:“我连律师都没请。”
利维斯的许多竞争对手承认,多数涉嫌“抄袭”牛仔裤的设计灵感确实来自利维斯。但他们认为,这不是侵权,而是适应潮流。“所有人都在借鉴利维斯,这不可避免,”同样牵扯入官司的Silver牛仔公司创始人迈克尔·锡尔弗说,“利维斯应该对此感到高兴。”
利维斯显然不接受这样的“恭维”。“如果市场上充满与我们的设计和缝制样式雷同的产品,我们的品牌价值就会下降,”利维斯公司律师托马斯·翁达说。到目前为止,利维斯的观点似乎处于上风。
实际上,随着竞争日益激烈,服装行业内有关设计侵权的诉讼几十年来从未停止过。“鳄鱼”公司曾捍卫他对鳄鱼标志独享权,拉尔夫·劳伦服饰公司曾坚决保护自己的“马球运动员”标志,耐克公司经常为它的“弯钩”四处出击,利维斯最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曾控告有公司盗用它的设计。
这些案件的争论焦点往往集中于相似设计究竟是“完全抄袭”还是仅由“触发灵感”而产生,但这两者间界限实在过于模糊。案件复杂性还在于,只要一个服装新设计出台,就会摆在橱窗内展示出来。这导致服装设计领域内毫无秘密可言,后来者只需稍改细节,就可以在时尚潮流中分得一杯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