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申城阳光明媚,飞洲国际广场的折扣店“FOXTOWN”的人流也比前几天多了不少。由于瑞士和上海“两只狐狸”之争,“上海狐狸城”折扣店一度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昨天获悉,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判,维持“上海狐狸”侵犯“瑞士狐狸”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决。这意味着,“上海狐狸城”将不得再使用侵权的标识。记者昨天看到,尽管不见了侵权的标志,但狐狸图像和英文“FOXTOWN”改变一种组合方式后再度亮相。
作为“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图文作品著作权人,瑞士人西尔维奥在上海整整打了两年官司,最终告赢了上海富客斯实业有限公司。
西尔维奥设计的“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于1995年9月作为商标标识向瑞士商标注册机构申请并获注册。2005年4月,我国版权局根据其申请颁证确认其享有著作权。
2003年7月,上海富客斯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先生以与西尔维奥作品类似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商标局受理并进行初审公告期间,西尔维奥提出异议并被商标局受理。
2003年8月,上海富客斯公司成立,随后在其经营“顶级服饰展售中心”、“运动休闲中心”等的世贸商城、中融国际商城、大西洋百货等处广告牌、购物袋、贺卡等处,以及公司网站(www.foxtown.com.cn)的相关网页上使用与西尔维奥作品类似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西尔维奥向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先后状告上海富客斯公司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
瑞士与我国均为《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法院因此认为,西尔维奥对该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虽然陆先生称狐狸城标识图案属于公有领域,且来自于友人赠送,但对此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因此可以认定该标识是在西尔维奥作品基础上稍作修改而形成,受让该商标的富客斯公司擅自将其在经营活动中大量复制使用的行为,构成对西尔维奥著作权的侵害。
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富客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西尔维奥对“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享有的著作权;登报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元。
市第一中级法院同时判决了双方另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认为,富客斯公司将自己与西尔维奥在瑞士独家经营的FOXTOWN工厂直销购物中心之间的关系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损害了作为“FOXTOWN”品牌独家经营者的西尔维奥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富客斯公司立即停止实施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
上海富客斯公司对两场诉讼均提起上诉。市高级法院3月9日开庭审理,并很快作出终审判决,两起案件均以维持原判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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