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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L”玩得玩不得?
香港流行一句话,“做地产和金融的人只能再做地产和金融”,就是因为地产商和商家对钱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做地产,是以“亿”来算钱的;而做商业,是以“元”甚至“分”来计算的。大面积,大手笔,是地产商的标签,而地产和商业之间的鸿沟不止这一个。其他显见的还有,地产的预期投资收回期要短于商业,另外,地产商一般“只售不租”,而商业“只租不售”。如此一来,开发商还是沿袭做地产的思路,开发+物业管理,商业委托给经验丰富的商家,商业与地产,二者是割裂的。如何跨越商业和地产的鸿沟,以商家的眼光去做商业,地产商还要经历马拉松式的考验。
王成伟说,目前,商业地产的规划、招商都不是一个团队来做,所以,矛盾非常突出。招商团队认为“不好招商”是因为规划出了问题;而规划人则说“招商”影响了项目的规划。怎么找到一个平衡点,是“MALL”运营商要考虑的问题。在王成伟看来,做好“MALL”动线的规划,相对可以平衡双方的矛盾。
李雪胤认为,地产是一个资金链高度紧张的产业,即使房地产商有100亿元的资金,也会用来做1000亿元的事情,所以,资金如何快速收回是地产商的运作前提。而商业不同,商业有一个时间标尺,什么时候要收回多少,是需要用“时间”来孕育的。根源上的不同,使“MALL”风险倍增。
李晓峰博士认为,现在开发商业地产,一般情况下应该避免短期行为,在短期内回笼资金。“我在跟国内一家比较大的商业地产开发商交流时,他也提到一个观念,我不是很认同,他说他们公司在商业地产的开发上是比较成功的,但是在运营上是比较失败的。这还是一家比较大的商业地产开发商。我跟他说,一个商业地产的开发商如果只是希望开发一个项目,收到钱就了事,然后不对小业主承担社会责任,一个短期行为就获得成功,但是作为致力于可持续发展长期经营的公司,对公司的损害是非常大的。比如说一个房地产商,开发出商业地产,将所有的铺位或者说60%的铺位都卖出去,收回钱公司就认为成功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很多小业主买楼之后,会上访、会打官司、会到市政府静坐,甚至有些非常大的商业地产开发商也遭遇到这样的情况,对公司的诚信,对品牌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我想最终的影响应该还是开发商自作自受。我想这个行为还是不可取的。”
河南新田置业开发的郑州国贸中心是最让人期待的“MALL”。总经理丁盟告诉记者,商业管理型的“MALL”基本上采取“只租不售”的方式,因此更加容易推广“MALL”的整体形象,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实现和挖掘“MALL”更高升值潜力。综合来看,国内比较成功的购物中心基本上都在采取这种统一的、商业管理的模式,比如天河城广场。从未来实际的经营效果和购物中心整体形象上考虑,这种“只租不售”的方式应当更加具有持久获利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