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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零售巨鳄垄断之忧
沃尔玛和好又多的联姻无疑将产生一个零售业“巨无霸”。业界人士担心,届时沃尔玛—好又多将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零售实体,尽管短期内在营业规模方面还不至于占据国内零售业主导地位,但很有可能掌握零售行业采购价格的话语权。
国美和苏宁的霸权正在改变整个家电(零售)行业的生存状态,这种情形已经引起了一部分人的高度关注。但相比之下,这种霸权在沃尔玛的力量面前几乎微不足道。从某种意义上讲,沃尔玛已经改变了整个美国经济的运行方式,并在对全球的经济产生自己的影响。当然,这种力量建立在实力的基础之上。
沃尔玛在面对供应商的时候可以享有十分强势的话语权。如果沃尔玛认为一个商品的定价应该是多少,那它就应该是多少。他们找来供应商,告诉他们:“去年你的商品价格是……今年的话,我们认为你们应该削减成本使得它的售价是……”供应商可以说“不”,但同时还有无数别的供应商在对这个位置虎视眈眈。
零售业一位资深人士评价说,沃尔玛并购好又多,可能控制商品流通命脉,并带来市场垄断、采购垄断、渠道垄断等多重意义上的垄断。通过主宰终端进而控制上游,甚至可能会威胁到我国的经济安全。
事实上,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大规模零售商,近年来逐渐开始扮演中国国内以及出口市场的基准定价者的角色。由于其采购规模巨大,可以把10块钱的东西压到5块钱,其他的采购者也就以此为基准,上浮1~2元。广交会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沃尔玛的采购价格成为其他采购商的参考。这对中国的外贸产生了负面作用,价格越压越低,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都受到挤压。
业界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目前国内零售业的局面是中小超市“补贴”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巨鳄。供应商不惜亏本也要挤进沃尔玛、家乐福的采购渠道,视之为提高知名度和打品牌的最有效手段,因为这意味着其产品和生产流程得到了国际企业的认同。这种认同甚至比政府部门的认同更有价值,中小商场、便利店、小卖部等传统渠道都追随这些大零售商进货,他们才是供应商真正的利润来源。
专家指出,在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控制大型零售商垄断行为的法律法规。如美国针对超市店大欺厂、向供货商提出种种条件、要求供货商交进场费等情况,制订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规定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及不合理费用。还有一些国家对大店、小店的营业时间做出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大型超市的营业时间不能过长,为便利店、中小型超市提供生存空间。
2005年至2006年,外资在包括卖场、百货、家电等专业店在内的多种零售业态此起彼伏的并购、拓店狂潮,也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
“中央有关部门曾就此召集了专家和业内人士低调研讨了这一轮新的并购热潮。”一位参与了研讨的上海专家称。
经过几轮的论证,多数专家的结论是:外资的大举并购并不会影响所谓的“经济主权”,这一观点已经得到包括商务部、上海经委等中央和地方部门的认同。“相比于重工业、制造业而言,决策层认为零售业规模较小,且极为分散,不存在危及经济主权的可能。”
专家称,目前决策层的观点是,在继续坚持零售业对外开放的基调下,加强在财务审计、税收待遇方面的政策制定水平和监管能力,同时鼓励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内资零售企业的市场化竞争,以尽快适应市场,并成长壮大。
但专家们仍然担心,拥有了黄金位置的先天优势之后,外资零售商在中国的日子自然是更加有滋有味,日益壮大的市场份额,势必成为向上游供应商漫天要价的“筹码”。
专家们强调指出,外资在我国肆无忌惮的掠夺式经营,根源在于我国在商业立法上严重滞后,缺少一部类似于《商法》的上位法以及《大店法》、《专卖法》等众多的商业子法。用健全的法律制度去规范企业,才能给外资、内资企业一个公平竞争和经营的环境,也符合全球惯例以及加入WTO时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