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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crossover?
Crossover让许许多多的品牌都由此而走上新生之路,创造出新的行业经典和市场奇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运用“crossover”的思想都能成功的。
有的企业只是对原来的品牌进行了最简单的跨界运用,结果反而造成对品牌资源的透支和伤害。当著名奢侈服装品牌“华伦天奴”被延伸到300、400元人民币的大众化妆品领域时,当钢笔著名品牌“派克”延伸到女士内衣时,它们的失败都是可想而知的。
“Cross”在英文中的原本就有“十字形、交叉”之义,而“over”则有“越过、超越”的涵义,它提示我们,在运用“crossover”的时候,一定要象“十”字形一样锁定一个焦点,而且还不能停留在简单“交叉”层面上,还要在原来的基础形成新的超越,创造新的魅力,才能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因此,从营销角度来说,我们更愿意将“crossover”译为“跨越”,而不是低层面的利用。
Crossover的唯一焦点当然应该是消费者。无论是品牌与品牌之间的强强联合,还是产品与产品之间的功能整合,其目的都是为了给消费者创造更好的价值。事实上,很多时候,正是由于对共同的目标消费群的广泛共识,才常常让跨国品牌们走到了一起。
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在2004年,为了庆祝奔驰汽车公司推出 SLR MaLaren 超级跑车,豪雅表与奔驰汽车公司特别结合了双方的技术与专长,共同为奔驰 SLR MaLaren 跑车的车主们打造令人赞叹的专属纪念腕表。
著名服装品牌G-Star与SUV名门路虎曾达成了一项令人惊讶的合作,以其牛仔裤产品线RAW DENIM名义与路虎的Defender 110 Station Wagon车型联合推出一款限量版的双品牌路虎卫士:The RAW Defender。这款暗银灰色的RAW Defender将两家的品牌精髓完全体现,冷静低调的外观中折射出粗犷野性。
尽管产品并不相同,行业差距甚大,但这些品牌所瞄准的消费人群却往往是同一类人。在生活中,他(她)们常常是开着奔驰车,戴着豪雅表;或是开着路虎,却也一样喜欢银色的G-Star。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说,这些人群的消费习惯、品味、癖好、心理、情感甚至可能是完全重合的。正是这些因素的影响,让豪雅和奔驰们结成了“品牌亲家”。
《新营销》杂志顾问、美国营销大师米尔顿.科特勒说:“在消费者与产品之间建立一种‘爱’的忠诚度,需要一个传递情感的平台,这个平台就是品牌,”他还说,“对品牌营销而言,以情感价值联系客户的品牌终将大获全胜 。”
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我们与消费者沟通时,常常只依赖于自己的有限平台,习惯于在自己的圈子里、以自己擅长的方式与消费者保持关系,这往往是一种封闭的表现。Crossover的思想精髓就在于,在今天这个开放、多变的时代,其实我们应该搭建、联合、开放更多更好的沟通平台,提供更新、更丰富的品牌体验,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加入,获得他们更多的赞誉。
这是一次全新的,真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和传播的多重整合。无论是品牌与品牌之间的联合行动,还是电影与产品之间的植入式联动,包括将汽车冰箱在户外运动渠道销售,化妆品在药店销售等等成功实践,不是我们在整合消费者,而是因为共同的消费者的需求将我们整合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共同的利益共同体。既然我们的共同的消费者都在看一样的报纸,浏览一样的网络,喝着同样的咖啡,喜欢同样的音乐,为什么我们不能走到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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