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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LVMH否认签约
老应说:我也是有脾气的人
由于供货要求得不到满足,宝亮最终将LVMH告上法庭。2006年11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走到起诉这一步,不是我的本意,是被迫的。”应连平说,“我们表达了足够的诚意,但很遗憾———作为国际著名公司的对方却没有表示出对我们的尊重。”应连平曾表示,如果当时谈判赔偿合理的话,像国内大部分碰到这样事情的钟表珠宝同行一样,他也会同意让步,但是他没等到他想要的结局。对于起诉LVMH,应连平这样解释:从大里说,说到民族尊严也可以,从小里说,我也是有脾气的人。
作为跨国大企业,LVMH的接下来的做法,的确是让应连平看不懂。
11月香港公司上海代表处通知宝亮:因络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的存在,宝亮已“构成严重违约”,决定立即解除与宝亮的《特约零售商协议》,并要求返还灯箱等促销产品,赔偿各类损失近267万元。
宝亮起诉后,LVMH香港公司先是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提出异议,要求到上海审理。又在其上诉状中认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香港公司与宝亮和洛克签署了特约零售商协议。
为支持这个说法,LVMH钟表珠宝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总经理郑世爵还特地出示了一份书面声明,称当年的10月1日,自己正在北京出差,根本不可能与宝亮签订协议。
应连平只能用“震惊”来形容自己的感受了。“这么大的跨国公司,在事实面前居然可以出尔反尔。合同的文本还在,还有这么多往来的票据、文件,全部都是铁一样的事实。既然没有和约,怎么前面又说我们‘违约’?这哪里像大公司做出来的事情。”
对于LVMH的说法,浙江省高院依据《特约零售协议》及相关函件等相关证据,得出了与杭州中院一致的结论,认为该合同真实存在,并认定该案件属于“涉港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世界最大奢侈品集团LVMH再也无法躲避在杭州的这场巨额索赔官司。
作为这个官司的小结,老应说:任何承诺都是代表公司的,至于公司内部的不同意见,应该在签定合约之前就解决好。“对方代表叫我关店,一边私下对我说,哎,法国人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可是法国人不讲道理不关我的事情呀,我只是合作者,不管大小我们都是平等的。我应连平别的本事没有,说理的本事还是有的。”
经商近20年,这是应连平打的第一桩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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