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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广告、包装费用少、提高零售商与生产商之间博弈能力、有利于形成零售市场的差异化优势———
发展自有品牌可以救零售商的命
商业自有品牌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商家向厂家提出产品的性能、规格、质量、包装等要求,商品收购后以自己的品牌上架销售;二是商家自行生产。
发展自有品牌,对零售商来说,最直接的吸引力就是其低廉的成本。众所周知,现在,零售业的利润空间非常小,而且,目前大多数零售商在竞争中采取简单的价格战。长期的促销或价格战不但使供应商的利益受损,商业企业自身的企业盈利水平也必然降低,企业在管理和各方面的投入自然跟不上,这对于企业长远发展也非常不利。
由于自有品牌是零售企业自己生产或组织生产有自家标志的商品,进货不必经过中间环节,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而且自有品牌商品仅在本企业内部销售,其广告宣传主要借助宝贵的商誉资产,所以单位自有品牌商品耗费的广告费大为减少。加之自有品牌商品的包装简洁大方,包装费用少,所以,尽管自有品牌的商品比生产商的商品平均低24%左右,但其毛利却并不低。
以沃尔玛为例,其自有品牌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很高。沃尔玛开发的sam'schoice可乐,价格比普通可乐低10%,利润却高出10%,在沃尔玛门店中的销量也仅次于可口可乐。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发展自有品牌,可以形成零售市场的差异化优势。AC尼尔森研究发现,消费者对某一零售商的忠诚度非常低,并把主要原因归结于门店类型之间没有足够的差异性。
业内人士指出,发展自有品牌,可以根据目标消费群体的不同,使企业的商品构成和经营富有特色,同时借助商品进一步强化企业形象,两者相辅相成。
另外,由于自有品牌商品只在自己连锁门店销售,消费者无对比可言,可以获得独特的竞争优势。
另外,发展自有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零售商与生产商之间博弈能力。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蒋青云教
授认为,企业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生产或自行设厂生产,一方面可以取得市场经营和制定价格的主动权,不仅获得商业利润,还可以获得部分加工制造利润,另一方面,可以激励现有的主流供应商,形成一种制衡,提高自身的话语权。
当然,零售商与生产商之间的矛盾并不截然对立。
“对于生产企业来讲,为零售商业企业生产自有品牌商品,虽然从表面看会流失一部分生产利润,但同时也可获得一定好处。在产品研发和销售上的投入会大大降低,而且会紧跟市场发展,长期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尤其对一些中小企业而言,不失为一条发展的捷径。”一位市场人士对记者说。
当然,不同的业态,自有品牌的重视程度不同。“像我们的迪亚折扣店,它的自有品牌的比例就高达30%到40%,涉及的范围也很大。它打开市场的主要突破口也是折扣店这个业态主要的存在基础,就是经济实惠。”上海家乐福的杨经理对记者说:“一开始的时候,规模不大,所以很多大型的供应商都不愿意跟他们合作,只能选择一些中小型的供应商。所以,规模是他们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不过,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业态的优势会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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