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企业上市成功的标准不在于融资额最大化,而在于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发起人财富最大化,这是准备上市的晋江企业家们更应该进一步明确的观念。”昨日下午,在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学习讲座上,深圳证券交易所福建地区首席代表、晋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兰邦华博士表示。
不应过度追求融资额
上市对晋江企业而言早已不陌生,上市给企业带来的好处,除了融资效应和财富效应外,还有相关联的治理效应、品牌效应、激励效应、发展效应等。
对于企业上市带来的融资效应,兰邦华表示:“上市为企业建立了直接融资的平台,有利于企业改进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相比其他融资方式,上市融资有着难以比拟的优势,一方面上市募集的资金可以长期使用,成为企业长期经营的资金来源,不用返本付息,另一方面上市融资可以降低企业的负债比例,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对于一直困扰晋江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上市是一种很好的解决途径。”
然而,不少准备上市的晋江企业家们却存在一种误区,认为衡量企业上市成功与否的标准在于融资额的多少,并因此而过度追求融资额。对此,兰邦华强调:“融资额最大化并不是衡量企业上市成功的标准,上市成功的标准在于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发起人财富最大化。只有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回报率高于股权融资成本时,募集资金才能够增加发起人财富的价值,否则只会降低发起人财富的价值。融资额最大化只是实现了中介利益的最大化,并非发起人利益的最大化。”
在哪上市
核心是选股东和市场
对于众多准备上市的晋江企业而言,上市地的选择是一个颇为头疼而又不得不极其慎重的问题。在此次讲座上,兰邦华强调,企业选择上市地的核心并不是选择交易所,而是选择股东和市场。
相比较而言,境外上市条件更灵活,上市成功率较高,资金供给充裕,同时还具有国际化优势。但是境内上市同样有着境外交易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境内发行价格是境外的2~3倍,上市成本是境外的1/3,再融资手续简化,价格高,同时熟悉的文化制度也使公司更易于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对于个别企业认为境外上市规范成本低的误区,兰邦华认为:“规范是企业发展必须经历的,如果企业没有真正地规范运作,难以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难以保持持续的竞争力。与其逃避规范,不如借助政府的扶持政策,以较低的成本实现规范运作,为企业长治久安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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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拟上市企业达64家
在此次讲座上,兰邦华透露了晋江企业上市进程中的最新消息。据统计,截至2008年2月24日,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企业1家,进入辅导期企业2家,已和券商签正式合同企业11家,已实质启动上市工作但未与券商签合同企业18家,拟上市企业达64家,预计2008年申报企业5~9家。
在过去一年里,晋江企业上市再次创造了几项纪录。2007年新增的晋江上市企业有福联面料、安踏体育、福兴拉链、梅花伞、中体国际5家,IPO融资额52.27亿元,再融资6亿元,年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创我市历年之最,居全国县级政府领先地位。目前晋江累计有10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78.28亿元,证券市场总市值706.9亿元。
而晋江企业上市也在地方财政收入增加中起到了重要影响。据了解,2007年晋江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的纳税大幅增加。10家上市公司(含关联企业)年创税6.01亿元,同比增长47.7%,平均纳税6010万元,平均增收1941万元;37家上市后备企业税收入库3.89亿元,平均纳税1051万元,平均增收430万元,同比增长6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