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智到底是谁的人?
2008 年4 月,耐克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三家阿迪达斯公司和郑智一起告上法庭。
2005年3月9日,伴随着山东鲁能在亚冠联赛中的抗日胜利而存留在球迷的记忆中。这一天,刚刚加盟鲁能队不久的郑智脱下他穿了快两年的耐克,换上了一双阿迪达斯的新球鞋。鞋的侧面,是三条醒目的斜杠。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2003年7月1日,耐克为提高品牌在中国地区的市场占有知名度,与郑智签下了《运动员合同》、《耐克标准合同条款》等“赞助合同”,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
合同要求郑智除中国国家队的活动外,在参加运动或与运动相关的活动时,不得穿着或使用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也不能为其他同类厂商代言。
简单地讲,除了国家队的行头之外,郑智如果还打算给自己置办其他运动产品的话,就只能进耐克的专卖店。反之,便被视为违约行为。而郑智这次突然“换鞋”,恰恰是触了最危险的雷区。
2006年5月,耐克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阿迪达斯诉至法院,两个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商“相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过适逢世界杯开幕在即,这起诉讼并没有引发预期中的轰动效应。不久后,耐克因证据不足主动撤诉,此事不了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