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委会考察合作企业的标准包括:企业的品牌与奥林匹克运动的契合度,企业的社会公益形象,企业对奥林匹克运动理念的理解和推广能力以及企业以往对中国体育事业的支持等。
日前从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获悉,中国奥委会近日正式开始了2009至2012年市场开发的礼仪服装类别及运动服装类别的赞助征集工作。
据悉,凡有意见参与此次征集的企业,须正式向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提交赞助意向函,经过资格审核后,根据应征企业情况,进入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程序。此次中国奥委会2009至2012年赞助计划征集的对象包括国内外正装行业及运动服装行业内有意向成为中国奥委会合作伙伴的企业,征集方式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授予企业的权益期限将自签约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而对于最终合作企业的确定,中国奥委会也已有了明确的标准。据介绍,最终能够成为中国奥委会合作伙伴的企业,除需具备较强的自身的实力与发展潜力之外,企业的品牌与奥林匹克运动的契合度,企业的社会公益形象,企业对奥林匹克运动理念的理解和推广能力以及企业以往对中国体育事业的支持等方面都是中国奥委会企业合作的重要标准。
2009至2012年的4年间,中国奥委会将组团参加2010年广州夏季亚运会、2012年伦敦夏季奥运会、2010年温哥华冬季奥运会及2010年新加坡第一届青年奥运会等11个大型国际综合性体育赛事,这些赛事与中国奥委会核心品牌一起构成了颇具吸引力的整体营销资源。
礼仪、运动两类服装行业企业的征集,是中国奥委会继今年5月8日正式发布新商用徽记及启动2009至2012年市场开发之后,开展的首个合作企业征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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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
能获得哪些回报
为更好地宣传中国奥委会品牌,并与企业界达成长期持续共赢的合作,中国奥委会将2009至2012年期间的亚运会、奥运会等11个大型赛事的代表团资源整体打包,以中国奥委会品牌为核心,配合中国奥委会及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徽记及称号使用营销权、中国体育代表团成员集体肖像使用权、奥林匹克主题活动优先谈判权、获得反隐性营销保护权以及赛事款待等多方面权益,共同形成了对合作企业内容广泛、内涵丰富的回报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