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梦娇公子服装有限公司和北京三利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了自己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在中国注册 “梦特娇”文字商标和花图形商标的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将上述三公司告上法庭。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诉称,自己是在法国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商标局注册“MONTAGUT”、“梦特娇”文字商标和花图形商标,使用在商标注册商品第25类服装、鞋、帽、头饰等,商标专有权现在仍然在有效期内。标有上述商标的商品在中国大陆各地销售,且该商标在中国大陆久负盛名,已成为知名商标。
广州梦娇公子贸易公司和广州梦娇服装有限公司作为所谓“梦特娇(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总经销商,在广州、北京等地销售所谓“梦特娇”服装,并在服装上突出使用“梦特娇”字样,并使用与自己花图形注册商标相近似的花图形商标,其商品的包装、装潢、标签等仿冒自己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标签,因此认为对自己构成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于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梦娇公子服装有限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法庭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最后宣布休庭,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