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电企业的知名商标近年来屡遭国外公司恶意抢注,在海信刚刚解决了与西门子的注册商标纠纷后不久,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商标在俄罗斯又遭抢注。专家认为,中国企业缺乏品牌保护意识,没有在进军国际市场前进行国际商标注册。
据了解,抢注我国这三家企业商标的是一名为"莫奥斯泊罗夫公司"的俄罗斯公司所为。新科公司在俄罗斯代理商告知新科,一家名叫"莫奥斯泊罗夫公司"获得了新科的英文商标"SHINCO"的商标注册权,并且提出以40万美元的价格将"SHINCO"商标转让给新科公司的条件,否则将转让给其他企业,如果真的转让给其他企业将导致新科公司无法在俄罗斯开展业务。新科公司展开调查后发现,俄罗斯的这家公司不仅注册了"SHINCO"商标,同时还抢注了康佳的英文商标"KON-KA"、德赛的英文商标"DESAY"等国内知名企业商标。此事件发生不久,上广电和步步高的商标在俄罗斯也遭到上述俄罗斯公司抢注。目前,上述五家企业中除步步高外,另四家企业正商讨联合起诉,集体追讨商标。
提高中国企业品牌保护意识就上述事件,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韦之,他认为,我国的一些知名产品商标频频在国外遭遇抢注,主要还是因为中国企业缺乏品牌保护意识,在进军国际市场之前没有意识到要在海外提前进行商标注册的问题。据悉,中国商标在欧盟一年仅注册60多个。
我国已于1989年加入了《马德里协定》,并于1995年加入了《马德里议定书》,成为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根据《马德里协定》的规定,某一商标只要在知识产权国际局获得注册,便可成为国际注册商标,在马德里协定各成员国普遍生效。目前加入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的国家有76个,包括美国和欧盟,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的贸易伙伴。因此,我国企业要积极申请商标的国际注册,获得在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普遍保护,从而大大降低我国商标被境外抢注的几率。
据康佳集团介绍,目前"KONKA"商标已经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马德里协议成员国等超过世界2/3的国家和地区获得了注册。而且,早在1996年,康佳集团就将"KONKA"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领土延伸至俄罗斯)。康佳集团由此认为,他们对"KONKA"商标的所有权理应受到俄罗斯法律的尊重和保护。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马德里协定》注册国际注册商标最多10万人民币左右就可以在协定成员国内受到普遍保护,比事后花费数百万从恶意炒家手中重新购买自己的商标品牌要划算的多。
商标纠纷有利有弊韦之说,其实商标纠纷也是一把双刃刀。我们家电企业没有太多在国际舞台上的经验,在走出去的时候交些"学费"是必然的,虽然这些国内的知名企业在我国得到了知名商标的注册,但商标是有地域性的,各个国家都有知识产权系统的法律法规。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企业没有别的出路,只有接受游戏规则,尽快提升商标国际保护意识,加快商标的国外注册。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产品得到法律保护,让抢注自己商标的不法分子得到严惩,避免辛苦打造的商标资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失。依照欧盟的法律体系,谁先注册了商标谁就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懂得运用法律得当,类似商标纠纷并不可怕,而且可以让受害企业"吃一欠长一智",让还没有进军海外的企业看到前车之鉴,及早的注册国际商标,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韦之提示,如果这些抢注行为是恶意的,那么受害企业在收集证据后有很大可能性能够通过诉讼夺回商标。
北京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李静冰对记者说,中国企业应牢记"商标注册先行"这一国际市场竞争法则,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的自身利益。企业只有高度警惕、严加防范,才能拥有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商战利器,为产品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创造条件。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游闽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家电企业逐步向全球市场进军,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在如何增强我国企业商标保护意识的问题上,首先还需要加大新闻媒体对类似商标纠纷案例的宣传,让企业深刻认识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其次,企业要从自身来提高,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维权的能力。行业协会也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知名品牌为何在境外屡遭抢注某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中国家电品牌在海外被抢注不排除是这些家电企业在俄代理商的同行或竞争对手恶意所为。目前,国际上有一批国际炒家恶意抢注我国知名商标进行商标倒卖或者以侵权之名收取佣金,严重侵害了我国企业的正当权益。据商务部消息,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其中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康佳在美国、科龙在新加坡等相继遭遇了商标被抢注的命运。每年商标国外抢注案件超过100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
一旦我国知名商标被抢注成功,根据商标保护地域性的规定,被抢注商标的企业的产品就不得进入该市场。被抢注商标的企业如果还在该国或该地区域使用此商标,则构成侵权。如果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不愿放弃原商标另创品牌,就需要高价购回,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被抢注的商标,这都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不论是使用已知名的商标进入市场或是单纯为了牟利,通过商标抢注进行商标倒卖,都可以得到不小的商业利益,排斥和削弱竞争对手。随着我国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和产品在海外市场占有份额不断提高,抢注中国知名企业商标已经成为一种"成功"的捷径。
工商总局提供三点意见据悉,新科、康佳和德赛都表示不会放弃俄罗斯市场,会尽全力维护自己的品牌权益。
2005年5月11日,新科、康佳、德赛三家企业联名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就俄公司在俄罗斯抢注我国驰名、著名商标请求政府对俄官方施加影响的报告》,请求政府进行干涉。
工商总局在接到新科、康佳、赛德三家公司提交的报告后,提供了三点意见:
一要看能否根据原先提出的国际注册申请的线索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查清俄罗斯专利局是否对国际注册申请已经做出答复。按照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如果被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没做出答复,领土延伸的指定应自动生效,两家企业应已获得商标权。二要遵循贸易国的法律,积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看能否以反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理由向俄罗斯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要求。三要进一步搜集能够证明俄罗斯"莫奥斯泊罗夫公司"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标的证据材料,作为诉讼证据,或者必要时作为向有关部门申诉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