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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效应究竟谁得了益
但凡与名人搭上边的东西多半是冲着名人的名气去的,这年头有明星的地方自然有不俗的关注度,于是有明星的地方就会有话题,我想商家必然是深谙此道的,不然怎么有这么多大把砸银子的主?
梁刘的婚礼,本质上说是一对相爱的男女之间履行的一个正常仪式,从这一点上讲受益者只能是新郎和新娘,但新郎和新娘一旦戴上名人的光环,一个正常的仪式也会被无限放大。于是所谓的结婚照中,一席桃红GUCCI礼服加钻戒、项链和浪琴腕表的刘嘉玲单人照,因为刘嘉玲模特式的动作加上有意为之的突出展示,多少让人心生广告图片宣传的嫌疑,不知道私底下众服装服饰品牌的公关们费了多少心思,才顺势博得大好的不需要广告费的宣传机会。于是梁朝伟和刘嘉玲愣是凭借自身的娱乐价值,将这些奢侈品推到了公众的眼前。
商家自有自己的如意算盘,不需要刻意找代言人,不需要在媒体上过分讨好记者,一切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广告做了,宣传目的达到了,品牌的价值得以体现了,却同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没有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查,不担心工商局的调查,不在乎广大“仇富民众”的议论。
甭管是找明星代言,还是借名人事件炒作,“名人效应”获益的多半是名人本身和效应对象,好比此次梁刘大婚事件,刘嘉玲在用高档品牌装饰自己的同时,高档品牌借机宣传了自己的品牌价值,一石双鸟的效果一触即发,我们不得不惊叹于名人效应对品牌价值的增值作用了。
名人效应之利弊说
娱乐圈向来不缺少炒作的名人和新闻,但并不是每一个炒作点都值得商家借机实施品牌推广和宣传计划,有些名人、有些事件可以提升产品价值,另一些恐怕有负面效应。“名人效应”这东西在行家眼里就是一把双刃剑。
说到借“名人效应”进行品牌营销获利的例子,在欧美流行时尚界比比皆是,比如流行时尚界的宠儿——“Kelly Bag”。当年,身怀六甲的摩洛哥王妃GRACE KELLY为躲避媒体镜头,以Hermes的一个手袋遮掩微凸的腹部,而这个画面凑巧成了当时LIFE的封面。后来聪明的HERMES先生用KELLY的名字替换了这款原名为“Hight Bag”的手袋,从此,“Kelly Bag”身价顿增百倍,成了众多名流趋之若鹜的品牌经典。虽然此次名人和新闻事件出于“无心插柳”,但Hermes的品牌经营策略实在是有意为之的,从它刻意更换手袋名,到后来的品牌设计和经营理念上看,你能轻易地找到作为公众名人的GRACE KELLY的影子。
这么说来似乎有心栽花是能收获一些鲜花的,但营销界却不乏花不开的例子。有意为之的“名人效应”经营策略固然是好,但也得看名人对象和企业的营销着力点。2007年1月20日,太原市阳曲县一家村办针织厂向山西省工商部门递交了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打算注册“芙蓉姐姐”为他们所生产内衣的商标。工商部门接受了其申请,但四日后,该工商部门根据上级意见和专家、律师的建议,驳回了这份申请,具体理由为:“芙蓉姐姐”的商标注册行为涉嫌恶意炒作。该内衣厂商原本是想利用名人效应迅速提升产品知名度的,但失策的是,希望借一个备受社会争议的“名人”的效应做品牌宣传这个想法本身就很有争议,另外,将丰乳肥臀的社会“名人”芙蓉姐姐与内衣这一物品相联系,在讲究含蓄表达的中国社会多少会牵扯上一点玩味情色的意味。这么想来,这次商标注册被拒事件就不难被公众理解了。著名品牌专家李光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选择明星要选择那种大众都能接受的人,而最好不要选择那种争议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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